邦睿生技-創(6955)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24日股價142.5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02/24 發言時間 20:04:10
發言人 楊佩眞 發言人職稱 財會行政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491-2385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2/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4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1,565,90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0,782,950元)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2,348,850元;總股數3,234,885股
(盈餘轉增資2,156,59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1,078,29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
(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
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壹整股,其未辦理或無法拼湊之畸零股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若因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致使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
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時,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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