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昕(4726)澄清網路新聞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04 發言時間 15:57:49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988
主旨:澄清網路新聞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04
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等網路新聞
6.報導內容:報載「投保中心今天(12/2)表示,針對永昕生物醫藥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指出,許長山、施養廉等人涉嫌於民國 107年間從事永昕生物醫藥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情事,經台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依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書所載,許長山、施養廉等人事先知悉永昕公司重大消息,於消息公開前,涉嫌於107年間先行買入永昕公司股票從事內線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權益。
...投保中心指出,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
7.發生緣由:上述網絡媒體新聞內容所指內線交易係屬個人行為,求償對象為該行為人等,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重視投資人權益,未來也將積極落實公司治理,捍衛投資人利益。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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