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6491)澄清112年12月05日新聞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2/05 發言時間 11:16:45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主旨:澄清112年12月05日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2/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2/05
2.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節錄如下:「法人估,晶碩第4季營收可望來到20億元,將創單季歷史新高,全年將續賺兩個股本...。」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上述報導中,關於第四季營收成長及全年獲利之預估係媒體與法人推測之訊息,謹此澄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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