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更正公告日期: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4日股價195.5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04 發言時間 21:59:59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更正公告日期: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01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3年3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事實發生日及董事會決議日期應為113年3月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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