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4123)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配息1.5元(3/12日股價44.8元)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12 發言時間 15:11:53
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2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12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5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37,159,16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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