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澄清說明有關109/01/03工商時報報導

序號1 發言日期1090103 發言時間10:5646
發言人」胡安榕「發言人職稱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發言人電88622723866
主旨:澄清說明有關109/01/03工商時報報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9/01/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03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9/01/03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
執行長趙承佑表示…法人預期該公司2020年EPS將以逾17元改寫新高,全年營收將維持雙位數成長・獲利並有挑戦兩個股本實力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以上報導係屬媒體預估,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營收數字亦將依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財報中揭露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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