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澄清媒體: AOP仲裁、權利金、藥證、臨床試驗之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06 發言時間 11:06:34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 媒體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06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工商時報 01月06日 第B05版上市櫃3/集中市場
經濟日報 01月06日 第C05版上市櫃公司.期貨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內容如下
工商時報 01月06日 第B05版上市櫃3/集中市場
在藥證布局的方面,預計年初將申請美國PV藥證,2020年底可望獲得美國藥證;同時申請韓國孤兒藥資格,而台灣PV藥證則有機會在第二季獲得核可。此外,藥華藥授權引進的產品ORAXOL(用於治療移轉性乳癌的口服紫杉醇)及KX-01(用於治療日光性角化症)則預計2020下半年申請台灣TFDA藥證。臨床試驗方面,藥華藥將展開美國和大陸的血小板增生症(簡稱ET)三期臨床試驗;同時申請ET在台灣、韓國及日本三期臨床試驗。

經濟日報 01月06日 第C05版上市櫃公司.,藥華藥表示,由於AOP在9月時對銷售合約有效與否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最快將在今年第2季公布在此之前藥華藥不會自AOP取得銷售權利金,仲裁結果公布後,藥華藥可追溯仲裁期間產生的銷售權利金,因此,法人也預估,2020下半年權利金貢獻可望強勁。在藥證布局方面,預計年初將申請美國PV藥證,預計在年底獲得美國藥證。同時申請韓國孤兒藥資格,而台灣PV藥證則有機會在今年第2季獲得核可。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
上述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之各國送件申請藥證、取得藥證等營運規劃相關資訊,該報導內容已於108年12月30日在本公司官網進行刊登,相關內容請詳本公司官網中新聞動態之最新消息。
另該報導內容中有關本公司與AOP公司間之仲裁案相關訊息及權利金認列部分,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及業務資訊,本公司未來將依相關規定公告,請依本公司公告資訊為準,特發布此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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