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2/04 發言時間 16:59:32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2/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2/04
2.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通知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108年12月及108年第4季之財務資訊為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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