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基(4171) 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09    發言時間    13:43:16
發言人    傅俞燕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9869
主旨: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09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6.報導內容:
瑞基表示,目前衛福部的專案中,共有 15 家業者,項目涵蓋口罩、防護衣等,而檢測產品目前僅瑞基一家,由於通過認證後無法在國內自行銷售,未來將依政府訊息進行出貨。
7.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要求說明上述事件。
8.因應措施:
本公司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產品通過衛福部醫療器材專案製造, 銷售將依照衛福部規定, 僅供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認可進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體檢驗之國內醫學實驗室使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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