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3176)與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13    發言時間    14:35:28
發言人    江雅鈴    發言人職稱    營運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5200#890
主旨:公告基亞生技與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合作提出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7
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細胞治療項目:自體自然殺手細胞(Magicell-NK)
(2)適應症名稱:第四期各種實體癌結腸直腸癌、肺癌、乳癌、肝癌、頭頸癌、攝護腺癌、胰臟癌、食道癌、子宮內膜癌、卵巢癌、腦癌
6.因應措施:後續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揭露主管機關審查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向衛福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需待衛福部相關審查流程完成並通過後,方能進行免疫細胞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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