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 董事會決議108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案 剩餘額度於109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14    發言時間    17:20:46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案 剩餘額度於109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9/04/1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08年10月01日股東臨時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35,000仟股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考量剩餘額度將於109年10月01日屆滿,且為增加公司募資整體發行額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剩餘額度若未在今年度股東常會(109年05月27日前完成募集,則未辦理之剩餘額度將不再發行。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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