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躍(4151)澄清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28    發言時間    11:17:53
發言人    廖國本    發言人職稱    生產事業處副總    發言人電話    04-8299998
主旨: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28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9/04/28
3.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B4版部份新聞內容:
公司新增美國Icon客戶飛輪健身車訂單能見度上看至今年9月,且累計4月至9月訂單量達1.5萬台;另也接獲Icon首張電動跑步機訂單一千多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並未公佈財務預測,有關財務或業務資訊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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