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光(6508)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30    發言時間    15:30:18
發言人    朱秋碧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702181分機218
主旨: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 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HUITEX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5,46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4,53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4,53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需求與集團規劃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6,4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86
5.計息方式:年利率1.3%
6.還款之:
(1)條件:借款期間到期,已無任何借貸行為且不續約,即資金貸與之解除
(2)日期:借款期間到期,已無任何借貸行為且不續約,即資金貸與之解除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4,5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4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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