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4170)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增資發行新股案(補充公告)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05/15    發言時間    18:03:14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本公司109年4月23日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增資發行新股案(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15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發出證保法字第1090001816號函要求,說明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可能涉及低於股票面額之原因、合理性、訂定方式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訂定係依照法令規定計算及本公司108年度財報每股淨值為6.78元參考訂定之,仍係屬合理。若日後發生普通股發行價格受市場因素影響低於股票面額時,則對股東權益影響為實際普通股未來發行價格與面額之差額產生之累積虧損,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而消除。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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