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擬與銀行洽談融資額度案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9/06/18 發言時間 18:56:40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公告本公司擬與銀行洽談融資額度案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6/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18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增加資金調度之靈活性,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與銀行洽談新增美金1,520萬元之融資額度及現有額度續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額度內由董事長全權辦理銀行往來相關事宜並視實際營運需要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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