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4130)澄清藥證時程等相關報導
日期 : 2020/7/14
作者 : Genet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7/14 發言時間 10:59:04
發言人 蔣維民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2221 ext.118
主旨:澄清本日媒體相關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7/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7/14
2.公司名稱: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5版
6.報導內容:
健亞的紅斑性狼瘡用藥GV17,...,公司正針對這項藥物在紅斑性狼瘡、慢性風濕性關節炎進行臨床試驗,日前已向美國FDA提出Pre-IND申請,規劃臨床試驗等開發策略,力拚今年9月可取得FDA回覆,並在明年啟動人體臨床試驗。
7.發生緣由:
有關上述媒體報導內容說明如下:
本公司治療紅斑性狼瘡與慢性風濕性關節炎的新藥GV17已向美國FDA提出Pre-IND申請,規劃臨床試驗等開發策略,其FDA之回覆日期,為本公司依據美國FDA之作業時程推估,實際作業時程需視FDA審查而定。
8.因應措施:發布重訊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相關財務資訊皆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開揭露,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預測性財務性之數據,提醒投資人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作為投資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