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4174)決議將OBI-888基因序列授權予【浩鼎持股67%】的圓祥之子公司開發 雙特異性抗體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9/28 發言時間 20:29:15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OBI-888基因序列授權予圓祥子公司開發 雙特異性抗體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9/28
補充資料: 浩鼎(4174)於105年12月首次公告與圓祥生命科技之法人股東 AbProtix, Inc.簽署換股暨合作意向書,於106年12月公告將以1,675,000股浩鼎普通股與圓祥股東ABPROTIX INC.交換6,700,000股圓祥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67%),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107年1月10日(以浩鼎2018/1/10收盤價約170元計算,浩鼎付出約2.84億元)。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9/28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雙特異抗體藥物為目前新世代抗體藥品發展的主流之一,目前僅少數雙特異抗體藥物成功問世,且尚無以Globo H系列為研發標的的雙特異抗體。為因應國際大廠競爭,及早投入開發,擬將本公司以Globo H為標的設計之單株抗體OBI-888基因序列授權予圓祥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圓祥子公司」)開發具有癌症治療潛力的雙特異性抗體藥物,授權內容限定於OBI-888+ CD3/CD137。
(2)雙特異性抗體係指一個抗體分子上具有兩個不同特異性的抗原結合位,其一針對癌症細胞所表現的抗原(例如Globo H),另一針對免疫反應之效應細胞(例如T細胞表面分子CD3)。透過雙特異性抗體的作用,可以拉近免疫細胞與癌症細胞的距離,利用T細胞的毒殺作用殺死癌症細胞,達到治療效果。
(3)圓祥子公司可利用其特有之抗體藥物開發平台,自其全人源抗體庫針對CD3/CD137快速篩選出有效抗體並進行優化,結合本公司以Globo H為標的設計之單株抗體OBI-888,開發具有癌症治療潛力的雙特異性抗體藥物。
(4)本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董事會決議之授權條件,進行後續合約之商議及簽署,本公司將依規定於合約簽署後另行公告。依本公司之規劃,合約授權條件將包含簽約金、研發及銷售里程碑金,及按淨銷售額一定比例計算之銷售權利金。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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