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博(4736)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之外銷 查驗登記已完成審定程序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05    發言時間    08:37:08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主旨:公告本公司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之外銷 查驗登記已完成審定程序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05
2.公司名稱: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試劑之外銷專用查驗登記申請案,業經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函通知,已完成審定程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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