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藥(6562)訂定減資基準日12/31,減資比率:40 %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12/30 發言時間 18:06:36
發言人 范瀛云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中心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77676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30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30
(2)本公司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爰依本公司107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減資金額:新台幣165,000元
銷除股份:16,500股
減資比率:0.01 %
(3)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於109年11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銷除已發行股份60,914,2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609,142,22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85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減資金額:新台幣609,142,220元
銷除股份:60,914,222股
減資比率:40 %
(4)董事會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9/12/31。
(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13,548,330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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