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富(4119)依據臺證上一字第1091806531號函辦理及補充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2/19 發言時間 14:08:29
發言人 楊文禎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43133
主旨:依據臺證上一字第1091806531號函辦理及補充說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2/19
2.公司名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證上一字第109180653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一)110年1月31日帳列高流動資產金額:
1.現金及約當現金: NTD734,913仟元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NTD667,955仟元
3.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屬上市櫃有價證券者:0
(二)110年1月31日短期借款如下:
1.短期借款:0
2.應付短期票券:0
3.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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