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裕(4173)澄清非凡商業周刊第1237期對本公司報導內容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2/23 發言時間 12:53:10
發言人 王明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225-1888#1688
主旨:澄清非凡商業周刊第1237期對本公司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2/23
2.公司名稱:久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非凡商業周刊
6.報導內容:去年全年EPS估0.9元。
7.發生緣由:澄清非凡商業周刊第1237期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且公司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該報導資料係媒體自行推測之數據。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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