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4162)說明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02 發言時間 11:53:33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說明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02
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6版
6.報導內容:...「安能得」在歐亞地區銷售里程碑金總計1.3億美元,將依銷售表現分三期獲得,後續還有1.1億美元尚待獲得。繼日本之後,大陸目前也正在審核「安能得」的上市許可,最快今年第2季可以拿到藥證。...
7.發生緣由:智擎公司抗癌藥物安能得(ONIVYDE)在歐亞地區銷售里程碑金總計1.3億美元,後續還有1.1億美元尚待獲得;惟取得之條件尚待各年度淨銷售能成就合約之條件才能取得;另智擎公司之ONIVYDE 加上 5-FU/LV 合併療法已於109年6月向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申請新藥上市銷售許可,並已被接受進行正式審查;唯本公司並未預估「安能得」於大陸通過新藥審查並取得上市許可之時程。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新藥於大陸審查之相關資訊,請投資人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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