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生農經(1240)公告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3/15 發言時間 20:37:27
發言人 林信鴻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367116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750,485股
4.每股面額:壹拾元整
5.發行總金額:17,504,85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壹股,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部分,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權暨增資基準日及配發相關事宜,俟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2)本次增資發行條件及其有關事項之議定,嗣後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註銷或現金增資或其他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客觀環境致影響流通在外已發行股份總數,使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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