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睿(6580)公告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5/27 發言時間 17:19:52
發言人 朱伊文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5007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5/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因期限將屆,基於考量現有法令規範之時效性與可行性,決定未募集完成之股數,於屆期後自動失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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