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生材(6649)修正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0萬元 暫訂每股21.2元計畫內容 (補充110/6/23公告) 9/13日股價27.4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9/13 發言時間 18:43:59
發言人 陳炳全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3-6683088
主旨:修正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內容 (補充110/6/23公告)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9/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9,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資金為新台幣90,000仟元。
6.發行價格:預計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21.2元,本次發行價格訂價方式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10%計900仟股予員工認購,並限制2年內不得轉讓。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10%計9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餘80%計7,2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益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臨床試驗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一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為臨床試驗及充實營運資金所需,爰因依據美國衛生主管機關所核准臨床實驗計畫更新執行泡沫式人工腦膜產品之臨床試驗費用,及更新後續所需相關研發費用等充實營運資金,總資金需求調整新台幣190,800仟元,同時調整發行股價及發行股數,故擬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辦法。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訂價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認股發放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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