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林(6645)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報導說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2/14 發言時間 10:30:21
發言人 楊文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76888
主旨: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2/12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2.報導日期:111/02/12
3.報導內容:
「金萬林 1月檢測試劑與快篩試劑出貨維持高檔,營收4381萬元,創下同期新高,較去年同期成長76%,但相較去年12月下滑19.3%。Omicron 變種病毒傳染力強,金萬林預期居家快篩試劑與核酸檢測試劑仍有大量需求,預計首季營收可保持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所有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訊為準,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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