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公告112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自112年4/26-5/29日止。4/26日股價18.45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4/26 發言時間 16:38:02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公告本公司112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26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民國112年4月25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4月26日起至112年5月29日止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分行及全國各分行,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即分享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