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米醫材(6612)代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 公告一年內於公開市場累積處分同一有價證券金額達公告標準(9/28日股價143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9/28 發言時間 21:53:38
發言人 朱詩愷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3-6579530
主旨:代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 公告一年內於公開市場累積處分同一有價證券金額達公告標準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9/28
說明
1.證券名稱:
Dreyfus Government Cash Management Service Shares
2.交易日期:112/3/1~112/9/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累計交易數量5,109千單位
處分交易總金額:美金 5,109千元 (約當新台幣164,740千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無處分損益。(於持有期間獲配紅利收益)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無關係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AST PRODUCTS, INC. 持有0千單位,金額為美金 0千元 (約當新台幣0千元),無權利受限情形。
奈米醫材及其他子公司無持有本交易證券。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24.41 %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合併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4.38%
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92,796 千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活化資金運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無關係
1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原因: 未達提報董事會標準。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原因: 未達提報董事會標準。
14.其他敘明事項:
美金換算新台幣金額,參考9月27日相關匯率以32.245換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