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成健康(4431)董事會決議取得盛雲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權(6/24股價16.55元)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6/24 發言時間 19:58:10
發言人 陳蓬萱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330567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盛雲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6/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盛雲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6/24~115/6/2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460,00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12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7,520,000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相同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集團組織架構調整,經營管理需要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智醫城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母公司相同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12年2月,新台幣74,820仟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所有權人:智醫城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112年2月
處分價格:新台幣74,820仟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相同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將依合約規定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及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37元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6,460,000股
持有金額:新台幣77,520,000元
持股比率: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13.04%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3.25%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86,820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藉由策略整合強化生技醫療布局,快速取得通路資源,創造即時效益與集團綜效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6月24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正元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張友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130000005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8.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本案須提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2、本公司已獲悉交易相對人有取消本股權交易案之可能性。為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將持續密切追蹤後續進展,若本交易案最終確定取消,本公司將儘速召開董事會取消本股權交易案,並同步撤銷股東臨時會之召開,屆時將另行依法令規定辦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