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針對昨日(10/21)報載與AOP仲裁一事提出補充說明與澄清

藥華藥針對昨日(10/21)報載與AOP仲裁一事提出補充說明與澄清如下:

一、藥華藥仲裁金額48億台幣並非最終結果,公司將挑戰仲裁判斷。
二、藥華藥另將對AOP未啟動其他三項適應症的臨床試驗積極評估請求賠償。
三、藥華藥將依原合約供貨予AOP,並認列權利金收入。
四、藥華藥持續與AOP合作搶攻歐洲市場,AOP官網推估2021年歐洲營收將達70億台幣,2030年將達350億台幣。

藥華藥昨日(10/21)宣布有關其與AOP間之仲裁金額為1.42億歐元,遠低於AOP主張的4.8億歐元,藥華藥除挑戰此仲裁判斷外,更將對AOP遲延其他三項適應症的臨床試驗積極評估請求賠償,俾維護股東權益。

藥華藥說明,昨日甫接獲仲裁判斷,將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挑戰。除此之外,藥華藥強調,依仲裁判斷合約仍屬有效,雙方應依合約執行,AOP依約需執行原發性骨髓纖維化(IMF)、真性血小板增多症(ET)、以及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等其他三項適應症的臨床試驗並取得藥證。然截至目前為止,AOP未曾啟動其他三項適應症的臨床試驗,遲延至今已達數年,故將積極評估對AOP請求賠償。

根據AOP公布資料,2020年的營業額約為52億台幣,2021年約為70億台幣,2030年則預估達到350億台幣,顯示藥華藥新藥P1101的市場潛力龐大。故雙方雖有爭議,但仍會有和解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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