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Can Help!已函台灣疾管屬CDC申請納入新冠治療指引

鑿於新冠肺炎在台爆發社區感染,全台防疫三級警戒延長到6月14日,藥華藥(6446)於5月19日以最快速度去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DC),申請將旗下新藥P1101(Ropeginterferon alfa-2b)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同時行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報備,全面啟動「藥華藥Can Help」計畫。

圖說:藥華藥研發醫師群代表盧珮琪表示,國內疫情急速加劇,公司第一時間向疾管署加速審核P1101列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支援醫療前線,搶救國人生命。

眼見每日確診案例衝高近三百人,60歲以上確診患者重症率達20%,等不到病床、或是輕症病患在防疫旅館隔離中缺氧致死案例頻傳;檢疫量超載的一線醫療人員,同時還要跟死神拔河,搶救國人同胞,藥華藥董事長詹青柳疾呼「『藥華藥Can Help』不能再等了!」;執行長林國鐘表示「藥華藥已準備好,要儘快將新武器送到對抗新冠病毒第一線的醫生手上。」一旦完成P1101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藥華藥將以贈藥方式,供各級醫療院所治療輕中度新冠肺炎患者。

藥華藥表示,長效型干擾素藥物 P1101 的學名、成分,與印度官方核准緊急使用於新冠病患的生物相似藥 Virafin相同,都是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據Virafin 三期臨床試驗數據顯示,新冠輕、中度患者,施打後氧氣供應時間從 84 小時減少至 56 小時;病患服用藥物後第 8 天,陽轉陰機率達91.15%,比標準治療組(SOC)的78.90%治癒力更高。在「藥華藥Can Help」消息公布後,藥華藥旋即以這份數據徵詢中部及北部感染科醫師,醫師們研究相關臨床資料後表達高度興趣,但因新冠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建議儘快向疾管暑申請納入「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該指引是CDC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 的指引與國際最新文獻所制定,用以提供臨床醫師在診治疑似 SARS-CoV-2 感染者時有相關建議可參酌之指引。經查,現行CDC公布的最新「新冠病毒感染臨床處置暫行指引」為今年5月14 日的第10版,先前第9版則是在今年3月18日公布。

P1101已於2020年5月獲台灣衛生福利部核准用於治療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V)病患,並已陸續供貨給醫療院所,未來藥華藥將會配合其他醫院進行緊急進藥,全力與全台灣醫療院所合作,提供P1101協助治療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共同為台灣努力。如民眾有需要,請與專業醫師及醫療院所聯繫。

關於Virafin(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三期臨床數據

在收納250位受試者的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第三期臨床試驗期中報告顯示,早期施打單一劑量的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對新冠肺炎病患有極大幫助,目前資訊顯示有9成患者在單次施打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後核酸檢測呈陰性反應,同時也降低病患對氧氣的依賴度,令人十分振奮。其新聞稿摘要說明如下:

(1) 91.15%接受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治療的患者在第7天就獲核酸檢測呈陰性反應,標準治療組(SOC)則為78.90%。
(2) 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組中有高達80.36%的患者在第8天顯著改善了臨床症狀,SOC組為68.18%。
(3) 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組所需的補充氧氣小時數明顯減少。在中度COVID-19患者中,Pegylated interferon alfa-2b組將氧氣供應的時間從84小時減少到56小時。

資料來源:Zydus seeks DCGI approval for the use of Pegylated Interferon alpha-2b in treating COVID-19 (連結)

關於IFN-α2b臨床數據對COVID-19患者康復的治療效果

古巴目前以IFN-α2b肌肉注射作為COVID-19的常規治療,大部分的有症狀患者在症狀出現後平均兩天內接受治療,無症狀患者在PCR確認陽性後的當天接受治療。Pereda研究團隊以觀察性研究方式,分析了有接受IFN-α2b的病患與沒有接受IFN-α2b的病患之預後。

治療組為IFN-α2b (3mIU) + lopinavir/ritonavir + chloroquine或IFN-α2b + oseltamivir + azithromycin,納入2165人;對照組為 lopinavir/ritonavir + chloroquine或 oseltamivir + azithromycin,納入130人。

治療組有1958人(99.0%)康復,對照組有64人(49.6%)康復 (p<0.00001)。進入ICU的重症與極重症患者中,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ARDS)之病死率,治療組為47.6% (10/21人),對照組84.6% (22/26人) (p= 0.02)。研究團隊表示,未使用干擾素的死亡風險,是使用干擾素治療的20倍以上 (95% CL 20.254-58.994)。

資料來源:Therapeutic Effectiveness of Interferon Alpha 2b Treatment for COVID-19 Patient Recovery

關於IFNβ1b臨床數據對COVID-19患者康復的治療效果

香港大學袁國勇教授團隊,執行了第二期開放性、隨機分組臨床試驗,分析了有接受IFN-β1b有病患與沒有接受IFN-β1b病患之預後。

治療組為IFN-β1b (8mIU) + lopinavir/ritonavir + ribavirin,納入86人;對照組為lopinavir/ritonavir + ribavirin,納入41人。

治療組的病患,從試驗治療至鼻腔檢測陰性,耗時中位數7天,對照組的病患則耗時中位數12天 (p= 0.0010)。以英國國家早期示警分數系統二版 (National Early Warning Score 2, NEWS2)為基準,治療組耗時中位數4天達成完全症狀緩解部分,對照組則耗時中位數8天 (p<0.0001)。以連續器官衰竭評估分數 (Sequential organ failure assessment, SOFA)為基準,治療組耗時中位數3天達成完全症狀緩解部分,對照組則耗時中位數8天 (p=0.041)。治療組住院日數為9天,對照組為14.5天 (p= 0.016)。

資料來源:Triple combination of interferon beta-1b, lopinavir–ritonavir, and ribavirin in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admitted to hospital with COVID-19: an open-label, randomised, phase 2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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