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大麻是毒還是藥?研究:合法大麻油具「隨行效應」可治療慢性神經性疼痛
大麻,是毒還是藥?這個問題爭論已久,從法律層面來說,在各國的法令下,定義不同,在台灣,大麻列為二級毒品,但是,這個可能需要從大麻的成分及對人體的影響談起。
大麻可提取的化合物很多,但是主要是兩種成分,四氫大麻酚THC (tetrahydrocannabinol) 與大麻二酚 CBD (cannabidiol),會造成精神活性的成分是 THC。而其機轉是人體本身就有內源性大麻素 (endocannabinoid) 系統,有 CB1/CB2 等兩種受器,其系統存在的本身調控著生理平衡;主要的內源性大麻素有兩種:花生四烯乙醇胺 (anandamide, AEA),與 2-AG (2-arachidonoylglycerol),這兩種內源性大麻素是人體會自然產生,而 THC 因其化學結構,可以與 CB1 結合,因而引起精神活性,這也是法律所禁止的主因。
《大麻種植法》 (Hamp Farming Act) 是由美國國會根據川普總統簽署提出,屬於聯邦法律,但是美國各州還是對於醫療大麻及娛樂用大麻 (THC 含量大於 0.3%) 有著不同的法令規範。
關於大麻長期食用的研究很少,新墨西哥大學 (UNM) 近期進行了研究,使用了慢性神經性疼痛模型,測試了食用大麻植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這是第一項測量低 THC 含量的合法大麻油的治療潛力的研究。新墨西哥大學的研究顯示,合法的大麻油可讓患有慢性術後神經性疼痛的小鼠的機械疼痛敏感性降低 10 倍,且可持續數小時。大麻植物包含許多可能有助於止痛反應的治療成分,包括萜烯和類黃酮,它們在理論上像交響樂團的成員一樣的起作用,通常被稱為「隨行效應」,可以想像成就像是中藥裡的「複方」,彼此伴隨將使其達到更好的效果。
很多的藥物,是從植物上得到的,例如阿斯匹靈,是在柳樹上找到的水楊酸改進而成;醫用大麻的歷史雖然至少有 6000 年,但是在大麻的研究以及除罪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資料來源:Medical Xpress、Capita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