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新(6696)代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公告其董事會決議辦理 增資發行A輪特別股案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1/10 發言時間 18:16:33
發言人 林雨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暨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05008
主旨 :代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公告其董事會決議辦理 增資發行A輪特別股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1/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債權抵繳股款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2,500,000股
4.每股面額:美金0.0001元。
5.發行總金額:不超過美金9,500仟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美金3.70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股息:年率6%,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
(2)股息發放: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於董事會決議後優先分派A輪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本公司對於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應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優先補足。
(3)剩餘財產分配:A輪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加計已分派但尚未支付之特別股股息為限。
(4)轉換普通股:A輪特別股股東得自發行日起依相關發行及轉換辦法,申請部分或全部將其持有之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轉換比例為1:1。後續遇有股票分割與合併、普通股股利或其他股息之發放、組織重組、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具潛在稀釋效果之權益工具,轉換比例將調整之。A輪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其權利義務與普通股相同。
(5)表決權:一股普通股代表一表決權數,A輪特別股股東所持有之表決權數,應以基準日已發行流通在外之特別股股份可轉換之普通股股數計算。
(6)到期日:A輪特別股無到期日。
(7)特別股回收:A輪特別股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持有之特別股,惟本公司得於取得原股東同意後,於發行日起收回全部或一部分之A輪特別股。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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