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富(4119)公告109年2月每股盈餘0.84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3/30    發言時間    15:50:15
發言人    楊文禎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43133
主旨: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 標準, 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30
2.發生緣由: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示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註:109年2月與去年同期之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係屬公司自結數字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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