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6446)109年現增(102元)股款催繳期間8/7-9/8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04 發言時間 22:43:39
發言人 林國鐘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7688
主旨: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04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民國109年08月04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認股人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09年08月07日起至109年09月08日15時30分止定為催告股款繳納期間,
(2)尚未繳款之認股人,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駕臨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港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匯費和手續費由認股人自行負擔),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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