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特(4107)除息基準日9/1 除息4元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8/07 發言時間 17:28:52
發言人 黃繹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5710269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除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07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8/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係108年度盈餘提撥新台幣277,193,344元整。配息率為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4元,即每仟股配發4,000元,計算至元以下捨去,本次現金股利未滿一元之畸零數額,轉入職工福利委員會,嗣後如因庫藏股買回、轉讓或註銷,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茲訂定除息等相關辦理日期如下:
4.除權(息)交易日:109/08/26
5.最後過戶日:109/08/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01
8.除權(息)基準日:109/09/0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9年9月28日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9年08月27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9年08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茲訂109年09月28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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