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6504)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15 發言時間 15:00:27
發言人 黃和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6616#102
主旨:公告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1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代子公司NANLIU ENTERPRISE CO., LTD.(SAMOA)資金貸與公告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97,42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7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為償還銀行借款及營運週轉所需。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93,6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1.55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為109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淨值。
2.美金兌新台幣匯率係按109年12月14日之匯率 1: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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