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4130)決議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3/12 發言時間 18:08:45
發言人 蔣維民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2221 ext.118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2
2.增資資金來源:10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115,213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1,152,1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裕營運資金,以因應業務發展之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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