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六(6504)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00萬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10 發言時間 16:57:41
發言人 黃和村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6616#10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8,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800,000股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1,8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80%,計14,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暫定價格、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案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另訂發行價格、募集金額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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