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亞(6762)公告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盈餘轉增資配股基準日6/30 每股配發現金3元 配股2元。6/6日股價262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6/06 發言時間 19:48:56
發言人 魏鴻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 311-658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盈餘轉增資配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06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6/0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提撥新台幣64,723,104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元。
(2)股票股利:提撥新台幣43,148,740元,即每股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2元,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1/06/23
5.最後過戶日:111/06/2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6/2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30
8.除權(息)基準日:111/06/30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7/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民國111年6月25日適逢例假日,現場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11年6月24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6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之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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