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大健康(4198)公告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訂價每股28元及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12/29。12/21日股價26.45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2/21 發言時間 19:01:29
發言人 李典穎(代理) 發言人職稱 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2-267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2/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條件之特定人。
(2)應募人與公司關係
李典穎 /董事、大股東及經理人
陳素琴 /董事長配偶及大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
原30,000仟股,扣除已於111/08/22第一次私募4,500仟股,目前得私募額度為25,5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經計算為新台幣26.1元、26.37元、26.74元)
b.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經計算為新台幣27.33元)
(2)私募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實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其他因應公司未來長期發展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所需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可行性,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年12月21日
11.參考價格:21.86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8.00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案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上櫃申請。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111年12月22日至111年12月29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11年12月29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而修正時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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