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6469)澄清媒體報導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07 發言時間 18:24:05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07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含其他轉載之媒體)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新聞標題「大樹除權行情暖身 法人估第2季EPS站上2元」經濟日報新聞第一段報導內容:「大樹(6469)將在8月11日進行除權交易,...,估第2季每股純益將站上2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自行臆測及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對本公司營收成長及獲利狀況引述之內容及數字係屬媒體臆測,特此澄清。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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