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6472)經證交所同意,自113年1月17日起恢復交易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1/16 發言時間 17:23:10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本公司經證交所同意,自113年1月17日起恢復交易
符合條款  第 4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16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1/16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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