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6469)公告董事會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27日股價301.5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2/27 發言時間 20:13:12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股數19,149,287股,發行總金額191,492,87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約配發17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盈餘轉增資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暨無實體登錄等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公司資本。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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