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1752)董事會決議112年股利分派配息2元(3/12日股價47.85元)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12 發言時間 21:40:43
發言人 王桂芬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6-5984121#2220
主旨:董事會決議112年股利分派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2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0000000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01,976,944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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