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醫生技(6999)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25 發言時間 17:42:19
發言人 陳昌慧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32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2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增資資金來源: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新台幣8,625,485元,共計862,548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5)本案嗣後如因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情形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16)本案所訂各項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因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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