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聖(6712)公告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基準日5/8 每股配發0.1股(5/8日股價208.5元)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5/08 發言時間 16:10:41
發言人 許錦婷 發言人職稱 專案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3252888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權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08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5/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總73,338,730元,每股配發0.1股。
4.除權(息)交易日:NA
5.最後過戶日:NA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8.除權(息)基準日:NA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已於113年4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5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法向證期局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異動,致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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