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藥(4191)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每股10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13 發言時間 18:25:33
發言人 詹惠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3-155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定價及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1,45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4,5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2條之規定,未上市(櫃)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以不低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準,或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參考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與特定人洽商情形等因素綜合考量後,將私募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10元,定價日為113年5月13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務結構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5/13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3年5月13日至113年5月14日,增資基準日暫訂為113年5月14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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