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6541)經證交所同意,自113年8月28日起恢復交易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8/27 發言時間 17:42:00
發言人 陳林正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本公司經證交所同意,自113年8月28日起恢復交易
符合條款  第 4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8/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8/27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3/08/27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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