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亞(4130)114年度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3/2股價31.8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3/02 發言時間 19:05:12
發言人 蔣維民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2221 ext.118
主旨: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02
2.公司名稱: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自115年01月29日至115年03月01日下午3點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自115年03月01日下午3點30分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5年03月23日撥入該股東登記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即分享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